中国是《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如果专利申请涉及的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公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保藏;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注明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编号,以及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并在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如果生物材料要在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就须将生物材料提交到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80;或者提交到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邮政编码:430072,进行保藏。另外,对于外国申请人,要在中国保藏生物材料,首先要得到入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