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项目撤项、设计有重大变更或调整,或是获得所有投标人的同意,采购人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在这3类情况下,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后,招标采购单位即可终止招标。
"在采购实践中,如遇到项目撤项、设计有重大变更或调整,或是获得所有投标人的同意,采购人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在这3类情况下,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后,招标采购单位即可终止招标。"
业主及相关部门认为项目尚不具备条件的,即可停止前期工作。
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
2、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
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此需要取消招标项目的;
4、招标人的经营方向改变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的;
5、由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
6、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的三人时。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9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