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下达时间是不同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163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希望能给你做个参考!
你可以打电话去问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一般案子在审完两三天判决书就出来了,放在法院而已。
如果是当庭定时宣判的,民事十天以内,刑事五天以内,判决书就要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宣判的时候就同时把判决书送达。
但是如果法院决定是定期宣判的,似乎没有规定,最后一次开庭后要多少时间内必须出判决书,只要不超过规定的一审二审期限就可以了。
民事案件的审限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