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了乙490元,欠了丙490元,所以甲一共借了980元,其中的970元买了衣服,当然还剩10元了
这个980元和10元不能相加的,因为10元是属于980元中的10元
因为实际上,甲只是各借乙和丙500-10=490,共借款980元。购物支出970元,余现金10元,共980元。即500+500-970-10-10=10,甲共举债980元,持有价值970元物品和10元现金。
借贷概念被混淆了,会计学的知识。应该这样看:借1000还20,等于只借了980。买鞋970自己留10,合起来也是980。
因为...欠的钱980+还过的钱20=1000
甲剩的钱10+买衣服的钱970+还过的钱20=1000
不是同一概念的钱不能相加
每人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