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阶梯电价的一档电量是230度,电度单价为0.5283元/度;二档是231-400度,即170度,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05元/度,即0.5783元/度;三档是401度用以上,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3元/度。
如果你使用的是峰谷分时电价,在执行阶梯电价后,各档电量指标一样,在计算时实行“先峰谷后阶梯”的计算方法,即在不超过一档电量时,仍按现行峰谷电度单价计费并峰、谷电分开计算,(江苏峰电单价是0.5583元/度,谷电是0.3583元/度)。当超过一档电量时,除按峰谷计费外,超过部分的电量每度也加价0.05元或0.3元。
举例说明更清楚些:
如果月用电450度,不分时电费计算:
450度电处在一档电量是230度,二档是170度,三档是50度。
基本电费:450X0.5283=237.735元
加价电费:170X0.05=8.5元(二档部分)50X0.3=15元(三档部分)
总电费:237.735+8.5+15=261.235元
峰谷分时电费:设峰电350度,谷电100度
基本电费:100X0.3583+350X0.5583=35.83+195.405=231.235元
加价电费:170X0.05=8.5元(二档部分)50X0.3=15元(三档部分)
总电费:231.235+23.5=254.735元
以上说的是月指标。实际执行时是以年为结算周期,即电量结算以一年为一个周期结清,电费的收取还是两月为周期。年各档电量指标就是月电量乘12即可。
我省目前实行双月抄表制度,具体执行上,居民用户每个抄表期间电费都先按照第一档的现行峰谷电价标准计算正常电费部分,再根据年累计用电量计算阶梯加价部分,年累计用电量超过2760度后每度电加价0.05元,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800度后每度电加价0.3元,正常电费部分和阶梯加价部分之和为该抄表期间用户承担电费。
例如,居民用户王某为逢双月抄表用户,下表为王某家庭年度的抄表电量情况:
居民王某年度用电情况(单位:度)
王某家的电费具体算法是:
(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未达到2760度,不执行阶梯加价,用户按照峰谷电价标准计算电费,即按第一档的价格计算。
2月计收电费=500×0.5583 +700×0.3583=530元。
(注:我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
4月、6月以此类推。
(2)8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介于2760度和4800度之间,低于2760度的部分不加价,仍按正常的峰谷电价执行,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500×0.5583 +740×0.3583=544.3元。
阶梯加价部分=(3740-2760)×0.05=49元。
8月计收电费=544.3+49=
593.3元。
(3)10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4460度,处于阶梯电价的第二档电量,首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300×0.5583 +420×0.3583=318元。
阶梯加价部分=720×0.05=36元。
8月计收电费=318+36=354元。
(4)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超过了4800度,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介于2760度和4800之间部分加价0.05元,超过4800度的电量每度加价0.3元。
峰谷电费部分=450×0.5583 +650×0.3583=484.1元。
阶梯加价部分=(4800-4460)×0.05+(5560-4800)×0.3=245元。
12月计收电费=484.1+245=
729.1元。
我省目前实行双月抄表制度,具体执行上,居民用户每个抄表期间电费都先按照第一档的现行峰谷电价标准计算正常电费部分,再根据年累计用电量计算阶梯加价部分,年累计用电量超过2760度后每度电加价0.05元,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800度后每度电加价0.3元,正常电费部分和阶梯加价部分之和为该抄表期间用户承担电费。
例如,居民用户王某为逢双月抄表用户,下表为王某家庭年度的抄表电量情况:
居民王某年度用电情况(单位:度)
王某家的电费具体算法是:
(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未达到2760度,不执行阶梯加价,用户按照峰谷电价标准计算电费,即按第一档的价格计算。
2月计收电费=500×0.5583 +700×0.3583=530元。
(注:我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
4月、6月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