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领了结婚证,除非证明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如非本人登记等否则都是有效婚姻。2、法律上不限制结婚时间,甚至可以上午结下午离,但是如果女方在妊娠结束1年内,流产半年内除非女方提出,否则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会支持。3、无论在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双方都会将结婚证上缴,颁发离婚证,所以该女在法律上当然是离婚女子,但一般没有这个称谓,但民政局档案上会有记载,他人可以查询。
法律上没有规定,婚姻法我还是挺熟的。
见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婚姻法:
当然有效,只要符合婚姻法上的结婚要件,颁发登记结婚,自然是有效婚姻。如果离婚,会给你发离婚证明的。
请采纳,不明之处可继续向我提问。
都已经领证了当然有效
有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