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今年21岁,前几天故意杀人被关进看守所,请问没开庭前她要戴手铐和脚镣吗?还有如果戴了会行动不便吗

2024-10-27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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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用,即使是故意杀人,法院没有审判,就不需要戴刑具,而且女犯一般也不戴刑具,要看她具体的情况才能判断是否要带械具。一般可以探索,送衣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扩展资料:

械具的佩戴条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

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

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参考资料: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国务院令第52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回答(2):

  1. 不一定,要看她具体的情况才能判断是否要带械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所以你姐姐不一定需要带械具。

  3. 如果带了械具一定会行动不便的,因为械具比较重。

回答(3):

还没判的 想的真周到的. . 最好把棺材也定好, 死了就直接丢进去的.. 你应该给自己勇气, 给你姐姐希望, 还没开庭的不一定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比失手杀人判的结果重很多, 如果你姐姐认错态度好的话 也可以减刑的 .应该不会是死刑的, 现在是无官不贪的, 就看你们家怎么去做. 从上到下通好的 还不ok 至少也可以减少很多年的. 但杀人不会是无罪的. 好歹要要个10年的 你姐姐还年轻的, 法院也会给她机会的.

最好父老乡亲大家搞个联合签名的, 给她改过的机会 求法院轻判的. 这些也多可以的.

回答(4):

要戴的,故意杀人犯无论何时必须戴脚镣,判刑前的脚镣是活镣,能打开。手铐的话外出要戴,在监狱里不用。你姐姐已经成年,多半是要判死刑的,如果判了死刑,就要戴死镣,她的手铐脚镣都会加重并且被钉死,一直戴到执行死刑前要上死刑绑时才会被砸开。衣服肯定不能换了,死刑犯只有在最后要执行时砸镣后才能换衣服,洗澡也是一样,只有最后要上路了才能洗。日常生活会很不方便,甚至要别人帮忙。另外,一般死囚是不允许探监的,东西只能叫狱警送过去,当然你可以找找关系。

回答(5):

首先对你姐姐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惋惜,关于判刑的问题因为你没有具体交代案情所以我没法判断,这方面你要交代详细些。接着关于法庭审判阶段只只要不是重刑犯一般是不会戴脚镣的,只是戴手铐并由两名法警看护。所以穿的方面无所谓。最后,不是所有的杀人犯的会判死刑的,无期的比较多,万一要是不幸言中也不会有刑场一说了,现在都是注射死刑,狱方会发白衣服白裤子和鞋子。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