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经民事判决生效后将财产转移可以追回或者继续起诉吗?

2024-11-15 15: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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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应当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马上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封其财产。

而目前对方将财产转移,你可以考虑主张撤销权,然后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

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扩展资料: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转移



回答(2):

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是法院没有处理过的财产,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恶意转移财产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回答(3):

现在你需要做的是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对于转移财产,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3、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5、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因此,你可以大胆地启用法律程序。具体的流程为:

首先,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存续期间,并且对你的债权造成损害(造成不能履行债务的实际后果)。

第二,拿着你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其中涉及的手续较为繁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因为不必要的纠结而错过举证的最佳时期。

回答(4):

1、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对方恶意转移资产,可以申请执行对方财产保全,冻结资产转移行为。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搜集线索,得知对方账户有钱或是有往来款时候,及时通知法院执行。
4、搜集证据,确认对方恶意转移资产,则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账户,申请撤销对方的转移行为。

法条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答(5):

  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
  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