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打架,派出所调解完了他又去告我,我用负责任和赔偿吗?

2024-11-15 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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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和人打架,派出所调解完了他又去告你,可以应诉。责任和赔偿由法院判决确定。

回答(3):

这个程序走得太马虎了。
哎,你们那派出所吃屎的啊。
第一:在还没有完全达成调解前不能签署调解协议,因为签了后哪怕你的伤情因为被打恶化了你要自己出钱去看。谁打伤谁出钱去看病,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我也不说那么明白。
第二:签署调解协议是双方签署的,不是你一个人或者你和你爹单方签署。什么叫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就是双方事情处理完后没有落下如何后遗症的情况下才叫调解成功并且签署调解协议。
第三:他老婆反过来告你们,而且当初有派出所民警在场,如果你们想把事情搞大,你们可以去公安局督察去搞当时派出所值班民警不作为。

回答(4):

这事有点麻烦呀,去法院告你们是要求赔偿医药费吧?你们有没有住院或是有治疗的病历、药费?如果你们也有治疗费用双方可想互抵销。这样的恶人还真不少呀,我的一个亲戚与你们差不多情况,起诉法院赔了恶婆二千多元。

回答(5):

毕竟法庭时公正的 他们丫托人了。这世上这样的见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