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至两个月是否两个月内都还属于试用期,我工作了一个多月了,现在辞工,主管说试用期已过,对吗

2024-11-19 03:33:4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在两个月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回答(2):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辞职。

回答(3):

1、看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按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不到一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1-3年,不含3年)。如果您合同期不到一年,则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

2、如合同期超过1年,则单位可主张试用期为2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您应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但实践操作与法律规定还是有一定出入的。

3、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在用工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原因而导致未能及时签订,则您可依法主张1个月后时间的双倍工资。故建议您和单位先行沟通辞工事宜,如单位仍坚持,则您可以2倍工资事宜为主张,希望单位予以配合,您亦不追究双倍工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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