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有人证没有物证警察会定罪吗?

2024-12-01 0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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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盗窃刑事案件中,没有物证等直接证据,但是如果有其他的间接证据,并且间接证据之间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相互印证,同样可以证明盗窃事实,因此,也可以进行定罪。
法律分析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证据的本质是事实。证据事实的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诸如物品、痕迹、文件等客观存在的物质;一种是被人们感知并存人记忆的事实。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的事实,都可以成为证据。二是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证据事实便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地形成了。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第一,如果是盗窃案件,而不是简单的盗窃违法行为,那肯定要判刑。警察就会传讯。
第二,传讯的时间要分情况论。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可能也不懂。如果是入户盗窃,你一分钱没偷到,但有人看到你撬锁入室,那你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盗窃床头柜内的600元,不够刑事案件的标准,主动去给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还被盗的钱财,只是个治安案件,顶多拘留几天,但鉴于你的表现,可能不予执行。如果你盗窃了1万元的东西,有人证,没物证。按照法律规定,判你有罪没问题。
在处理案件中,态度很重要。不要紧张,事已至此,但只能正确面对了

回答(3):

第一,如果是盗窃案件,而不是简单的盗窃违法行为,那肯定要判刑。警察就会传讯。
第二,传讯的时间要分情况论。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可能也不懂。如果是入户盗窃,你一分钱没偷到,但有人看到你撬锁入室,那你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盗窃床头柜内的600元,不够刑事案件的标准,主动去给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还被盗的钱财,只是个治安案件,顶多拘留几天,但鉴于你的表现,可能不予执行。如果你盗窃了1万元的东西,有人证,没物证。按照法律规定,判你有罪没问题。
在处理案件中,态度很重要。不要紧张,事已至此,但只能正确面对了

回答(4):

你好:盗窃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调查办理,而不是说单位来定一个人的罪。至于警方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时,会有多种证据来证明一个事实,而不是一个单独的证据就可以证明 别人有罪。

回答(5):

首先盗窃案中公安只负责侦查,只是收集相关的证据,证人证言、物证、人证等,在达到盗窃罪起刑的数额标准时会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定罪量刑的。
其次这里的证据对于证据形式并无特别要求,只要是各种证据之间形成相互映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就可以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