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合同约定的单方违约需要赔付房价20%的违约金。起诉能赢吗?

2024-11-08 03:06: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下面2个歪货,别坑人,首先你们把物权和债权混为一谈,虽然这个官司打物权肯定是书,因为房屋没有过户,但是不动产债权合同签订就生效,那么这个官司,我们就打债权,
再次,合同并未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况,你当然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

回答(2):

男方没有签字,合同无效,但有证据证明合同签定时男方同意,合同可视为有效。如果没有证据,那么购房合同无效,但违约责任仍然有效,如果您确定卖方违约,可以起诉,最好先找个房产方面的律师咨询下。

回答(3):

合同虽然签订了,但未在房地局登记过,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应该是无效的。你可以去咨询下律师。

回答(4):

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合同约定的单方违约需要赔付房价20%的违约金。起诉肯定能赢。关于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分析违约原因,根据合同定金等实情进行据实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