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客观物质内部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特点是:第一,客观性。规律是物质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创造、消灭、改变、改造。第二,普遍性。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发展都有其客观规律。第三,稳定性(重复有效性)。规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的,只要条件具备了,规律就会起重复作用。
亦称法则。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