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其余26元∕工日;安装工程28元/工日。
黔建建通〔2011〕564号文规定: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 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 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
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