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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2:47: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一般事故责任书10天就应该出来,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2、不知道当时有没有红绿灯,如果是没标志的路口,应该是变道的车辆让主道的车辆。但机动车碰非机动车,机动车不管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3、根据你的描述,已经去医院做了鉴定,重复的检查费用你可以不承担;
4、双方根据交警划分的主次责任,承担小车的维修费用;
5、如果可以协商尽量协商,毕竟律师费诉讼费也是一笔费用,如果对方继续漫天要价,建议上法院裁判。

绿灯转弯让直行,三轮车责任较大,但还要看你过路口是否超速,以及碰擦位置,具体责任划分还要看交警鉴定情况。

回答(2):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没有超速等违章情形下,应当转弯让直行,你的责任小一些。
3、如果是不必要的检查,那费用自付。
4、既然是双方责任,那他当然需要维修你的车。
5、不存在赢不赢的问题,只有责任划分的问题。如果你没有超速,那么三轮车负主要责任。

其实纵览整个情况,你只有道义上的责任,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第一,三轮车是改装车,改装车不得上路。
第二,三轮车的行驶过程违反了交通规则。
第三,你并没有逃逸,醉驾等行为。
但是司法实践中,本着维持社会稳定,同情弱者的原则,会要求你赔偿对方的医疗费。正是因为法律上没有依据,所以只能要求你们私下调解。给多给少自己谈。既然你碰到狮子大开口的,那也不必服软,让法院判决去吧。只是你要考虑一点,判决需要时间,对方可能会上诉,期间你的车就会一直被扣。利弊权衡,自己选择吧。

回答(3):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不过,警方说30天似乎时间长了一些。

2、谁的责任大一些从你说的情况看不出来。根据我的理解,“转弯让直行”是一个基本规则,所以可能三轮车的责任大一些。

3、你可以拒绝承担这笔费用。

4、这个我没办法回答你。一般情况下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一方应当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支付你修车费用的时候由责任方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5、我想还是你的赢面大一些吧。

我对交通方面案件不太了解,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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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是绿灯直行,很明显,三轮车有很大的可能是违章左转,如果是这样的话,三轮车就是全责而你没有责任了。

我的建议是坐等交警的报告,对于三轮车主那边的无理要求你直接无视。对于非必要的检查,也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

回答(4):

首先你的大车肯定是负主要责任,这个很明确,毕竟大车撞小车就有这么一个原则,大车负责,这也是法律上为了保护弱者的特殊规定,他的三轮车不论如何都没有你的小车危险性大,所以产生的后果由你的承担,所以你的小车维修得自己承担,真上了法院你也得赔偿他的医药费,你肯定输,但肯定不用支付这么多。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回答(5):

1,法律上没有限制性规定认定书出来的时间。
2.按你的说法是三轮车的责任,但是这好像车撞人一样,责任一般会划到你头上,因为你是小车。如果你也是3轮车就不一样了。
3.私自检查的你不用负责,以你在场的为准。
4.你的小车我想只能报保险了。
5.这事一般不会上法院,就算上了,你也是要赔偿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