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个地区标准都有所不同可以咨询有关部门。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但根据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小学学位紧张、农村小学学位相对充足的实际,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具体放宽到什么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本辖区内农村小学学位情况确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上述强制性规定,是要求年满6周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却并没有规定,6岁以下不可以入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