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锂电池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六条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登机,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已经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总局——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坐飞机过安检10000和20000毫安充电宝,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并且标识清楚的,都可以带上飞机的,民航局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无压力过安检。但是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并且飞行过程中不能使用。
17.民航局关于携带锂电池的新规定
根据中国民航局加强对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管理的规定,旅客携带设备中的电池或备用电池实行如下等级的锂含量/能量限制:
1、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超过2g;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3、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的设备上;
4、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新标准有一个明显区别于以往的地方:以锂含量作为规范锂金属电池的计量标准,以锂能量(单位:瓦特小时)作为规范锂离子电池的计量标准。
目前,旅客携带的便携式电子产品或移动电源采用的锂电池一般只标识以毫安时(mAh)为单位的电池容量,这就要经过从容量到能量的转换。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就可以通过计算得出能量数值:wh=v*Ah,标称电压(单只3.6V或3.7V)和标称容量都标识在电池体上,如果电池的标称容量单位是mAh,可以用该mAh数值除以1000即得到Ah(安培小时)的数值。
不可以,电动车的锂电池能量比较高,远远超过中国民航总局的限制,中国民航总局对锂电池的携带规定如下:
原则上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但是如果是整车自己用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也是要办理行李托运的,可能锂电池没有超出一定的体积还要分开来放,并按防护严格包装好,是可以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