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损益,但在会计处理上还存在营业外收支

2024-11-19 10:43: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会计准则》里有关非货币资产交换里面,第二章第三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账面价值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账面价值不确认为损益。交换时,只是转销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是因为换入资产与转销资产都是账面价值进出,所以不会产生差额。

但是这其中,该交的税不能不交,常规的增值税、营业税还得交。所以最后其实就是将这些税款转入营业外支出(也可能是收入)。

至于为啥是营业外支出,这里LZ应该指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所以要比照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方式,计入营业外支出。按照这样的逻辑,也不全一定都计入营业外支出了。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啥的就是计入营业税金即附加。

扩展资料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一、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实际购买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以准确确定企业人工成本。

二、将自有或租赁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公司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职工薪酬。同时,在计提折旧或交纳租金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准则

回答(2):

我的理解:
账面价值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账面价值不确认为损益。交换时,只是转销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是因为换入资产与转销资产都是账面价值进出,所以不会产生差额。
但是这其中,该交的税不能不交,常规的增值税、营业税还得交。所以最后其实就是将这些税款转入营业外支出(也可能是收入)
至于为啥是营业外支出,这里LZ应该指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所以要比照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方式,计入营业外支出。按照这样的逻辑,也不全一定都计入营业外支出了。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啥的就是计入营业税金即附加
不知道这种解释是否合理,个人理解

回答(3):

我的理解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不确认损益,营业外收入是处置换出资产时产生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果换出资产是存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你还会看到出现主营业务收支和其他业务收支

回答(4):

要确认损益的.
会计准则里有关非货币资产交换里面,第二章第三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