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想办了,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吗?如果不办理会怎么样?

2025-03-21 22: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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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吊销营业执照会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限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被被黑名单锁定的人,将在至少三年内无法作为新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第二、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并逐步推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方便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保障交易安全。
  第三、目前已经建立的金融征信系统中,已将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列入黑名单,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企业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不良记录将长时间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同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的相关企业任职的也将列入工商部门清理对象和监控范围。
  第四、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五、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
  第六、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