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要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没有任何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最好是去咨询司法机关。如果不涉及非法活动,属于合法收入的,可以把钱要回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 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 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
我的情况和你一模一样,先是提供报纸和身份证正反面,等了半个月没解冻,后来又叫我提供流水账单,说半个月后审核成功才能解冻,结果还是没解冻,三月底冻结到十月了还没解冻,联系他们也是说不出具体方法,他们只负责冻结,不负责解冻,然后一直没下文了,还说钱不会少掉,一直在卡上的,对我来说一直在卡上取不出了,那还有个毛用,和没有了有什么差别,反正我银行跑遍了,电话打遍了,当地派出所也报过案了,按他们提供的解冻方法全试了,结局是一点用都没有,就是莫名其妙冻结,然后也没有期限,一直就这样无缘无故把我的钱变成了只能看的数字,我是浙江的,跑北京去告他们又不现实,只能当钱丢水里了,哎,越想越纠结
,一没犯法二没掉身份证,冻结后也没提醒我,害我还我一直存,急用的时候取不出了才知道被冻结了,真的是太坑爹了,你要冻不能取,那你有本事就也不能存,只能存不能取,专门坑老百姓的,希望和我一样的情况的人如果问题解决掉了请教下我如何拿回卡里的钱,谢谢了,再次提醒大家,所谓的报纸和身份证拍照,流水账单发他们邮箱什么的都不要去试了,压根不会帮你解冻,就是拖时间给我们点希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