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一般设有接待室、人民调解庭、法制宣传室、安置帮教站、社区矫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法治镇(乡)办、法律服务管理室。现在许多地方所长解决了副科级待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一起构成了基层政法系统。
乡镇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有办公室,接待室、档案室、调解大厅和所长室等。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项工作。根据乡镇的规模一般2-5人不等。
乡镇司法所已是基层单位、无内设部门啦。
乡镇司法所内一般就一二个人,能有什么部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