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
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没居住证是不能在上海考驾照。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二)办理港澳商务签注、边境通行证件;
(三)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明等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扩展资料: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申领居住证的材料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居住登记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就业的,提供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2、作为人才引进的,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能力业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3、投靠亲友、就读、进修等需长期居住的,提供相应证明。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收到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受理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定和制证工作。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经公安部门签发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给《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要求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居住证》由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统一制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没有《上海市居住证》,但只要有《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
持有《居住登记凭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2、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3、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个人事务。
扩展资料
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件等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服务窗口等主动告知来沪人员可以享受的服务和待遇,为来沪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和便利,不得无故推诿、拖延。
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在为来沪人员提供服务时,可以查验其《居住登记凭证》或者《上海市居住证》。对无居住证件或者居住证件过期的来沪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依法办理。
参考资料: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外地户籍只需《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
《居住登记凭证》如何办理:
居委会登记。
办理方法:由工作人员会帮你核实信息,并填写《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
办理地点: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可咨询小区保安或物业)。
所需费用:免费。
所需证件:携带本人及房东身份证、房产证。
准予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扩展资料:
受理期限: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核发(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指南
没有居住证有居住登记凭证也可以,若都没有是不能报考驾驶证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外地户籍需《居住登记凭证》才能报名考驾照。
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二、办理港澳商务签注、边境通行证件;
三、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扩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办法
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办理方法: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后,会帮你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拍照,最后打印《居住登记凭证》给到申报人。
办理地点:每个街道地址不一样(居委会会告之详细地址)
所需费用:免费
所需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有沪合法居住证明、自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验原件),租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