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提质增效年”,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共确定省市重点工程448项,其中省级重点工程71项,市级重点工程377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市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真抓实干,扎实努力,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尽快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