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不在一起了 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自动离婚吗

2024-11-06 14: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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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年多不在一起, 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两种情况除外,就是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分居超过两年的,应当判决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答(2):

肯定不行,两年不在一起只能证明夫妻感情不和

回答(3):

不能

回答(4):

没有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