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但是实际上班了,公司按旷工计算,这样是否合法?请懂劳动法的各位朋友以及律师朋友们指点!

2024-11-08 19: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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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要求他们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当日虽然忘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了事实劳动,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 劳动争议

回答(2):

打卡只是证明你开始上班和开始下班,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你当时在上班或下班代替了打卡完全可以。
打卡是公司规定,他是为了控制劳动着制订的手段,但打卡不是最终目的,上班才是公司制订打卡的最终目的。但是否承认你的证明还是公司说了算,原因嘛,公司的制度不是画。

回答(3):

这个应该有你当时的对应期间工作量为证, 公司安装监控的以及其工作记录\内部完成审核的工作内容都是证据,本身也是考勤的补充方式,考勤最大的功能也仅仅是在形式上记录"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并不能证实"进入公司"就等于实在工作,你的情况恰好属于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要求他们纠正!

回答(4):

公司制度相当于公司的法律,公司的制度是要遵守的,如果所有员工都这样,那公司还要运转吗。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