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区别如下:
司法程序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泛指人们从事一定活动所经过的方式、方法、顺序、步骤等的总称。程序有法律程序与非法律程序之分,前者又根据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有选举程序、立法程序、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等之分,分别适用于选举活动、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行政活动。司法程序,又称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包括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不同的内容。司法程序是司法权的构成要素之一,程序改革在司法改革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独特的作用。
法律程序,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程序有三个特点: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换言之,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
法律程序是整个法律系统的程序问题,司法程序是司法系统的程序问题。司法程序是发绿程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