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2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罚款两百,不扣分。刚刚被罚了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罚100,不扣分!
北京走公交车道的话超过30米就是200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