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二、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国家对经营特种项目的企业,需要其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注册。
如:食品餐饮行业必须有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企业要有运管局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旅馆住宿业要有公安局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等。你们网络技术中心如果要做电信业务,那就要有电信局的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
每年工商年检,也是先办行业年检再办工商年检。
凡是经营范围不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工商局都归为一般经营项目。
扩展资料
一、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三)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许可经营项目
百度百科-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说:需要其它部门先审批工商部门才能批准的项目,比如:危险化学品方面需要安监局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方面需药监局审批许可证等。一般项目是不需要其它部门先审批的,工商直接就可以批准。明白?
简单说来,一般经营项目只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经营了,经营许可项目除了营业执照,还要到别的部门办理许可证才能开业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破产是一种概括的执行程序,目的是剥夺不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对其全部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在法院主持下使用权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它有以下特征: 1)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是到期债务不能清偿。 2) 债务人存在两个以上债权人。若债务人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须通过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解决。 3) 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破产程序的目的就是合理地协调数个债权人之间就债务人的有限财产如何受偿的利益冲突,使债权人公平在分担损失和享受利益。 4) 破产必须在法院主持下按法定程序进行。破产与法人自行清算终止不同,也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必须 在法院主持和监督下按特殊的破产程序逻辑由清算组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处理和分配财产。 二、什么是破产法?破产法的内容有哪些? 破产法是指调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宣告破产时,破产债权人、破产债务人、法院、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概括地讲,破产法主要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适用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者适用和解程序处理债务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 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 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债务人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破产债务权的行使、破产宣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破产免责制度。 2)程序规范。凡规定实现实体法有关诉讼手续的法律,称为程序规范,或程序法。破产法的程序规范主要有: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人会议、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等制度。 3)罚则。主要规定对破产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处罚制度。 三、什么是破产能力,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主体的破产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能力是民事主体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即谁可以被宣告破产。这种资格来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显然《企业破产法(试行)》仅适用于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等经营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能力的认定以是否是企业法人为标准,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够通过破产终止。 1) 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能力,即依法成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如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被宣告破产。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种行业的企业法人,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破产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 2) 其他非法人企业,主要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如银行分行、保险公司各分公司,因不能以企业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有破产能力。 3)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合伙因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破产能力。 4)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不具有破产能力。以及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 四、 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quot;。该条文规定破产原因有二层含义: 1) 债务人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债权人已要求清偿的到期债务。即企业的亏损足以使企业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亏损"。 2) 债务人严重亏损导致不能偿债的原因 是经营管理不善,而非计划性亏损、政策性亏损等非经营性亏损造成。"经营管理不善"。主要是指以下的情况:一是企业不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二是企业管理混乱,原材料、能源、用工等投入高,消耗大;三是资金周转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产;四是产品质次价高产出低,无市场竞争力,长期无销路等。 3)投入高,消耗大;三是资金周转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产;四是产品质次价高产出低,无市场竞争力,长期无销路等。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如果企业并没有发生严重亏损,或者企业虽有严重亏损但非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那么法院便不能依企业破产法宣告企业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即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原因不受经营管理不善的限制,只要达到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界限,即可宣告破产。但如何认定"严重亏损"仍是法院较难把握的事实认定问题。 五、什么是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按比例清偿的原则,以及法定清偿顺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进行公平分配的法定程序。破产程序有两个明显特征: 1) 破产程序必须在法院主持下进行。法院对破产案件有专属管辖权,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只有法院才能够决定是否开始破产程序或宣告债务人破产。 2) 破产程序有优先适用效力。破产程序有优先于和解程序、公司清算程序、公司重整程序的相对效力,开始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进行破产法外的和解、公司清算和公司重整;破产程序有优先于个别民事执行程序的绝对效力。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
许可经营项目指的是需要前置许可或者后置许可的经营范围
比如 销售食品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销售2、3类医疗器械需要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
销售保健品、餐饮、美容这些都属于许可经营项目 需要批许可证了工商局才给你发营业执照
而一般经营范围就指那些不需要许可的 比如销售服装 销售工艺美术品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