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在开庭当天再给当事人书面通知书,让其填送达回证,时间填电话通知那天,一般没问题,若当事人拒绝倒签,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即可。
法庭审理各个阶段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因此,法院为了证明签收日期等等,严格起来都会要求书面签字,包括开庭通知,但有时也会电话通知一下即可。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以书面通知,为主。两者都有最好。如果只有电话,可能是诈骗。
法庭审理各个阶段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因此,法院为了证明签收日期等等,严格起来都会要求书面签字,包括开庭通知,但有时也会电话通知一下即可,比如原告律师,他一般不会不到庭,再比如熟悉的律师,也不会爽约。
一般都会有通知书的电话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