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然后我要去四S店定损,定完损直接叫对方保险来付钱吗

2024-11-15 13: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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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当事人不需要付钱,保险公司定损后无异议,对方支付修车钱,把修车发票给对方,就可以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被车撞后,判断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不行,你得先叫上肇事者,由他叫他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因为钱是打到肇事者的账户上的,修完车让肇事者来交钱,拿发票,再去报销。没你的事。

回答(3):

一般是定损完自己去修车,然后拿好4S的修车发票再找全责方付钱,如果全责方不是本地车辆,那定损完后就让他付钱吧。

回答(4):

嗯,一般是定损完,对方才会付款。

回答(5):

先修好了,让4s开发票给全责方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