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飞速发展以前,人们如果曝光什么东西,往往都是事态非常严重、投诉无门、思考良久之后才出此下策,往往还需要经过媒体和记者的审核。但是现在,只要有一台手机或者一台电脑,把键盘一敲,在社交媒体上一发,再呼吁几个人转发,几个小时内就人尽皆知了。如此低成本的“社会性死亡”事件,导致受害人承受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这一切都是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造谣成本。
1、现行法律对造谣者的惩罚太低。
我国现行法律对造谣者或谣言传播者虽有明确的表述,但法律的发展要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许多法律规范界定模糊。况且实际执行中,取证难、举证难等现实难题让许多网络造谣案件仅仅只是遭受行政处罚。“高高挂起,轻轻放下”,既无威慑力,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2、网络监管缺失给造谣者打开了方便之门。
社交媒体的出现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对揭露犯罪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互联网本身很难区分谣言与真相,很多社交媒体甚至在转发的视频中小赚了一笔,更不会专注甄别真相。网络时代信息太复杂,要考量的因素也太多。社交媒体监管缺失给造谣者大开了方便之门。
3、责任追究的环节缺失。
舆论曝光这个武器本来是报了警,警方不受理或处理不当,投诉无门,才能用网络曝光的手段。 但是现在已经被滥用太多。许多好事之人打着正义的幌子仿佛站在到的制高点,攻击当事人,即使最后被反转的真相打脸了也没事,反正罚的也不重,也赔不了多少钱,更不会坐牢,顶多行政拘留。
“社会性死亡”事件频发,造谣的成本太低是为最大因素,因为现在的网络技术非常发达,所以人们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很多人都会在网络实施暴力,而且这些网暴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我觉得确实是造谣的成本太低的,因为现在很多人经常都会在网络上面发布一些谣言,并且可能也不需要承担多大的代价,可能最多也就是关起来拘留几天。所以还是要严惩造谣。
是的,造谣成本低,造谣的人处罚太轻。有人一有不如意就肆意泼脏水发布到网上,而听信谣言的人不会去分辨真假,当个段子四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是。造谣者最后都是向受害人简单道歉之后,这件事情就解决了。而受害人受到的伤害可能要跟随一辈子。这是完全不对等的,建议严惩造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