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开庭前,单方面去做了司法鉴定,(内固定取出费用)有没有法律效应,法庭会给予支持吗?

2024-10-30 19: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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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正常情况下需要司法鉴定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安排鉴定;
2、单方面去做了司法鉴定,如果该鉴定机构相应的资质,结论客观公正有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对方庭审期间,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法院要求进行解释,解释存在问题法院就不予采信。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可见,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具备“有证据足以反驳”的情况下,才可申请重新鉴定。

回答(3):

赞同 戚家人 的观点,对第三点作如下补充:(内固定取出费用)的鉴定只要公正合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