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提前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合法吗?

2025-03-21 07: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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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用工合同还没到期,提前30天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除非合同约定服务期;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2、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回答(2):

楼上的回答错了,汗。。。。根据劳动合同法,无论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金,劳动者离职都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如果劳动者因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是劳动者已提前30天通知单位离职,则不须赔偿损失。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离职,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损失是指实际损失,就是已经造成的损失,预期可能造成的损失不算);未造成损失则不用赔偿。
建议你和单位好好协商、据理力争,如果你没有造成损失肯定是不用赔偿的,但是社保等等单位可能要求你自己缴纳,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看你跟单位能不能协商下来了。尽量不要走到劳动仲裁这一步,申仲很麻烦的,仲裁耽误时间。
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