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位如何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

2024-11-12 0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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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预付款与尾款的对外付汇进口核销报审如何办理? 进口单位支付预付款后,应于到货后及时到外汇局进行到货报审核销;支付尾款时,进口单位凭原合同、发票等凭证和已在外汇局核销的报关单复印件及盖有已报审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到银行付汇,后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银行应注明该笔付汇为尾款)、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和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到外汇局进行付汇核销报审。   (四)保税仓项下进口核销报审如何办理? 需提供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海关代征关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免税证明、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的地为中国某地,运输方式为保税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即出仓报关单)和起运国为境外、贸易方式为保税仓库货物加盖海关验讫单的正本进口报关章(即进仓报关单)。出仓报关单金额不得大于进仓报关单合计金额。 ,收取工缴费,不存在付汇问题,因此,对贸易方式栏中注明为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或者来样加工的,外汇局不予核销,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   (六)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项下进口核销报审如何办理? 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征免性质为免税的,应持进口合同、发票、外经贸部门批准成立企业证书、合资合作合同及章程、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合资合作设备进口清单正本、验资报告、海关免税证明和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手续,之后到外汇局办理报审手续。   (八)深加工结转(转厂)项下进口核销报审如何办理? 1、对经海关批准的来料转进料和进料转进料的进口付汇,凭下列单证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1)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2)转出方企业的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3)转厂合同; (4)进口付汇核销单。 2、对经海关批准进料转进料的情况,凭以下单证办理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1)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2)转出方企业的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3)转出方企业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4)转厂合同; (5)进口付汇核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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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携带进口单据到外汇局办理。需要的单据:1.进口付汇核销单(银行退回的第二联)。2.进口付汇备案表。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章)。5.结汇水单及收账通知单。6.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如合同、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