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是某国有纺织工厂的下岗工人,下岗后靠在居住小区附近的市场上做些小生意维持生活。可不幸的是,李某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双腿,家庭的整个重担就落到了妻子一人身上,家庭的支出全靠每月政府支付的失业救济金和妻子的微薄收入来支撑。政府为此将李某划为了低保户家庭,每月对其生活进行补贴。某日李某接到医疗保险机构的电话,催其缴纳本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至此李某又陷入了困境,不知如何筹集这笔钱,为此有了退保的念头。低保户也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吗?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低保户的待遇。针对低保户是否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因此根据本法的规定,李某作为城镇居民的低保户家庭,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李某不用为此烦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在法律范围内其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