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我的身份证贷款购房,本人没到现场签字,却被判成被告,我有什么责任?

2024-11-29 0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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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持他人身份证去办理贷款,未经本人同意是不能办理的,办理贷款需本人出具贷款申请以及出具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并且贷款行会对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发放贷款。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第十九条 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回答(2):

你为什么把你的身份证借给别人呢?你有一定的责任。虽然你没有到现场签字,但是是你的身份证,他在冒用你的身份证,又不是人家偷你的身份证。

回答(3):

银行贷款必须由本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本人签字才是有效的。你这个不负责的

回答(4):

你有证件保管不善的责任,另外你的身份证没有你本人亲自操作是不可能贷款购房的。

回答(5):

如果是以你的名义购房,要看你是否知情,是否授权签字了,如果是的话,你就有还贷款的义务,如果是别人盗用你的身份证,你完全不知情,那就可以起诉诈骗,银行有责任,未做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