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系统提示“超出10万元/年支付额度”,则说明你的身份证名下年支付累计金额已达到10万额度,且名下已有开通过Ⅲ类的账户,现不支持再新增为Ⅲ类账户。
2.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用户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三种类别,仅Ⅲ类账户支持年累计零钱支付额度超过10万元。根据央行261号通知的监管要求,同一用户只允许开通一个Ⅲ类账户,用户名下若已开通过Ⅲ类账户,则其他账户不得升级为Ⅲ类账户。
3.可以使用现金、银行卡等其他支付方式。
扩展资料
微信支付规则
1.绑定银行卡时,需要验证持卡人本人的实名信息,即{姓名,身份证号}的信息。
2.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实名信息,绑定后实名信息不能更改,解卡不删除实名绑定关系。
3.同一身份证件号码只能注册最多10个(包含10个)微信支付;
4.一张银行卡(含信用卡)最多可绑定3个微信号;
5.一个微信号最多可绑定10张银行卡(含信用卡);
6.一个微信帐号中的支付密码只能设置一个;
7.银行卡无需开通网银(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只要在银行中有预留手机号码,即可绑定微信支付。
注:一旦绑定成功,该微信号无法绑定其他姓名的银行卡/信用卡,请谨慎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