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不想做了想辞职,没有签合同,需要提前几天申请,能拿到工资吗?

2025-01-05 16:13: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回答(2):

提前半个月,提交辞呈。。。按照你只做了一个星期,可能拿不到工资的。。。

回答(3):

没有签合同随时打招呼可以走…

回答(4):

那就走掉好了嘛,只不过可能对你后来的同校的学弟学妹会有影响

回答(5):

别要了 直接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