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时法庭可以要求原告必须到庭吗,我有代理人,单位要求我本人到场,说是输了也要我多跑几趟

2024-12-01 1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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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作为原告,即仲裁的申请人应当到场的。
既然已经委托了代理人(以你们单位名义委托)了,那么就等同于你们单位有人到场了,你无须本人亲自到场,——你也是单位的代理人或者代表。

“法庭会要求我本人必须到场怎么办,单位跟仲裁委私下不知道说了什么”你只不过是比较清楚这一仲裁的情况,仲裁庭不会提出这一要求的——只要你的代理人了解案件情况。
至于你的单位,也和仲裁庭说不了什么你的坏话,仲裁庭只关心这个案子,你和单位的问题他不管的。只要你和你单位,如果你已经请假了,现在没法去也正常。你应该和单位解释,代理人去了和你去一样,因为你已经把事情情况都和他说了,而且即便仲裁结果不好,还有诉讼程序,不用担心。

回答(2):

如果你有委托代理人,那么你不必要亲自到庭。因此你可以与你的委托代理人说清楚,如果有必要,再考虑去。而单位是无权要求你出庭的,除非是仲裁因为案件审理的需要,需要你本人出庭才有可能要去的。

回答(3):

有代理人不需要本人出庭的。

回答(4):

你的代理人可代替你回答任何询问。

回答(5):

不需要!
不管他,你就不去,他也得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