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死刑被取消,大家怎么看

2025-05-03 1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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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卖淫,情节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如果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数额并罚才可能会判死刑。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