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利用贷款有连带责任自己不知情怎么办

2024-11-18 04: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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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用承担责任。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回答(2):

只要在贷款担保合同签字,该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保证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只要在贷款担保合同签字,该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保证法律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