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园区于2001年底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面积25平方公里,位于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内。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总面积9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13万多人。前身为广东省大旺华侨农场,广东省大旺农场于1958年成立,建场初期,农场就从广州、汕头招收工人和经组织安排中,安置有从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越南等国50多名归侨在农场各条战线工作。
1978年6月至1979年9月,农场安置旅越难侨共6376人,广东省大旺农场也改称为广东省大旺华侨农场。建场以来,隶属关系几经更替,曾经三水、四会、肇庆市农委、省农垦厅主管。
1988年下放肇庆市管理。
1992年设立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赋予县一级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
2001年底,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园迁址至大旺,与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合署,实行“一区两园”的发展模式,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作为肇庆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开发管理大旺华侨农场的土地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管理工作。
2004年7月,省政府把肇庆高新区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
2005年11月,省政府向国务院请示将肇庆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目前各项申报工作正在抓紧推进。短短几年,肇庆高新区已成为肇庆招商引资的排头兵和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成为备受国内外广大客商青睐的投资热土。
2008年8月成功竞得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
2009年被中国高新区协会评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大高新区之一,是广东省产业转移园中首个同时获得国内、国外认证机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园区,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