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雇佣了一批临时工,按月计件发工资,请问这类劳务报酬的个税缴纳是公司代扣代缴还是个人缴纳?条款?

2024-11-30 0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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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个税法》第二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所发放的工资应当由你公司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操作。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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