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将盗窃罪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求高手解答
2025-03-20 07:54: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十九、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2):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中,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的入罪规定,是鉴于有些盗窃行为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王迎庆律师
纵横法律网-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王迎庆律师

回答(3):

你的问题是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