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到法院起诉离婚都不给判

2024-11-01 08: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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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键是给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等齐全不,如果齐全,属于法院的失职。如果不齐全,法院算无过!
建议:由于你四次起诉都办不下来,很多时候法院认为你这种起诉案在他们眼里是可有可无,很无所谓的态度,所以建议你去当地的媒体新闻电视台,让他们帮你,应该效果会比你自己瞎跑,瞎等好得多!
比如:杭州电视台就有(钱塘江老娘舅),这些都是解决民生生活问题的!

回答(2):

依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法院的行为是超期办案,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回答(4):

首先对方是否联系不上,什么原因造成,如果是你提供的地址错误或者联系方式错误而联系不上对方,则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你认为对方失踪,可以去派出所报案,经过2年可以宣告失踪。

回答(5):

对方不到场,是判不了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