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社保异地的交接手续、合并手续?

2024-12-02 04: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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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参保人进行养老保险的跨制度转移只需要做两件事:

第一,在原参保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在社保卡上录入参保缴费的信息。

第二,就是向新的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填表,然后上交凭证或参保缴费信息。而在全省的规程出台前,省内各地的规程中还多出了开具接收函、联系资金流转及核实等步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网上办

回答(2):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社保异地的交接手续、合并手续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在省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出手续时必须注意几个环节:

  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必须由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表时,必须要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变换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申请转移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只需由转出单位办理停保,由转入单位于职工停保的次月开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单位为调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该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查询单和原投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查询单(原件)上注明单位代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没有查询单的,职工必须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并尽快将查询单送达调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回答(3):

1、参保人员或单位到原参保地址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2、参保个人或单位凭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
3、参保个人或单位将缴费凭证交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符合条件的开具接收函,由新参保社保机构邮寄或本人自带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15个工作日内);
4、原参保地址社保机构开具转移接续资料邮寄或自带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并且将转移资金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15个工作日内);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资料和资金后,及时通知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回答(4):

今年办理了3个人的社保转外阜及清算失业金,因为和2009年办理流程有点区别,还在论坛搜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东西,还是不太清楚流程,后来大胆拿着表去碰下(不行再回来呗),哈哈...没想到一次成功(美啊美),办理流程与大家分享下~~一、社保转移1、系统里做减员(原因选转外省就行),打印减少表盖公章2、取号社保大厅办理3、社保人员会打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记得盖社保章哦~)4、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本人,让他拿到他所在地区的社保交给他们就行了,接下来就是社保和社保之间的交接。~~~~~~~~~~~~~~~~~~~~~~O(∩_∩)O~~~~~~~~~~~~~~~~~~~~~~~~~~二、清算失业1、社保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同时,还会打印《北京市社保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记得也要盖社保章,不然办不了清算失业)2、填写(失表三)一式2份、(失表四)一式2份,加盖公章,(千万不要有涂改,现在社保那边已经不收有涂改的表了)3、这个不用取号,拿着《北京市社保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失表三》、《失表四》直接大厅二楼支付部办理就可以了。等失业金到账后给个人就可以了~~结束……………… 只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失业要上够满一年才能够做清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