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的刺史,职权范围是
A.负责州县的政务
B.监督地方官员
C.负责地方军事防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京城的治安而置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
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其管区称为刺史部。
司隶校尉都是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其不畏权贵,战绩不凡,权势强大远远胜过了明代的东西厂和锦衣卫。
汉高祖实行分封制,在汉景帝时爆发七国之乱,在晁错的建议下开始削藩,汉武帝延续了这一政策。藩王被削后土地收归国家直接管辖,所以设立了刺史管辖地方。司隶校尉是当时的最高法院吧,出了几个有名的酷吏,在皇帝的暗示下可以审理诸侯贵族的罪行
监督百官,保正吏制清廉
监察只能
最初十三部刺史是丞相派出到各地寻访的,每年八月出发,年底回朝汇报各郡县情况。监察性质,办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