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一下我在一家理发店里上班 底薪七百元 签了一年合同 押金一千元 合同未到期 我要辞快...

2024-12-04 22: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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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一般辞职的时候好好跟老板说,基本不会扣你那点钱的,他扣发当月工资及1000元押金是不对的,即使有合同,合同也是违法的,虽然你签了字。

建议:还是好好商量,和和气气的,没有那个老板扣成这样,如果其中有什么别的事就另当别论了……

望采纳。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2011年海南并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目前月最低工资830元在全国排倒数第一位。
理发店收取你1000元的押金应当予以退还,和你约定的700元的工资标准远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补足差额,并不得拖延或者是克扣,应当及时足额发放。
另外,如果你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理发店。 30天后和理发店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退还1000元押金。

回答(3):

先找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不服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