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的单位交了投标保证金后没有去参加开标活动,也就是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不应该没收?

最好能列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谢谢~
2024-11-28 0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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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没收,因为该报名单位虽然报名了且交了投标保证金,但并没有递交投标文件,也即没有参加投标,没有参加投标就不需要什么投标保证;
第二,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会有这样的字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⑵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⑶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不可抗力除外);⑷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或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上述情形不含你所说的情况,所以应该认为退回。但如果招标文件对这件事情写进在这个范围了,我认为可以不退该保证金,属于事先已经讲清楚了。

回答(2):

这个要看招标文件,一般会退保证金《chusi.vip》

回答(3):

这个要看你有没有跟对方签前期的书面告知,比如:通知函,之类的或者前期的文件里面有没有书面告知,里面有没有写上如你所说的类似情况保证金不退还,有写的话可以不用退,如果没有在文件上明确写上的话那么肯定是要退的。这就体现上文件上文字的重要性了,自己去看看吧

回答(4):

要提前给招标方一个书面放弃投标文件说明书,否则,投标保证金是不退回的。因为,你的放弃可能对对方造成投标单位缺席后的席位不符合投标条件

回答(5):

不能没收,交了保证金没来投标没违反法律法规,招标人无权没收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