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责方70%责任,损失7400元。对方强险先赔付你2000元。余下5400元主责方保险公司70%赔付,5400*70%=3780元。余下部分7400-2000-3780=1620元道理上应由次责方赔付。
2、次责方30%责任,损失6800元,先由主责方赔付强险限额2000元,余下4800元由主责方保险公司70%赔付,4800*70%=3360元,余下部分6800-2000-3360=1440元道理上应由主责方赔付。
3、以上主责方保险公司按责任分别赔付的金额。
4、主责方得到自家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强险限额)+3780元(主责方车损-2000元的70%)+3360元(三者损失-2000元的70%)=9140元。
5、次责方得到自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只有2000元。
6、主责方需同时要保不计免赔。,要不以上算法还要扣除免赔。
以上是保险公司的算法,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主责方虽然是全险,但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在去除强险额后,不管是车损还是三者都是按责任赔付的。次责方虽然责任小,但只保了交强险,只有2000元的限额,所以你们双方肯定是要拿出一部分现金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比例为主次责任,伤者一方主要责任的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付:
第一,因双方车辆均为机动车,所以在赔付时应该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二,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双方应该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你好!
主责方:(7400+6800-2000X2)x70%+2000(较强)
次责方:(7400+6800-2000X2)x30%+2000(较强)
事故总费用:7400+6800=14200。
交强险双方各自互赔2000,余额:14200-4000=10200
主方:10200*70%=7014,次方10200*30%=3006。其中:主方“三者险”赔偿对方(6800-2000)*70%=3360,主方“车损险”赔偿本车7014-3360=3654。
主方合计保险赔款:2000(对方交强险赔)+7014(本方保险赔)=9014(其中的3360赔偿对方),而按责任划分,保险赔款应是14200*70%=9940,差额926应由对方的商业险赔偿,现在对方无其它保险,只有协商处理了。